1.北京青龙湖公园有游船吗?

2.求景区游船管理条例

公园游船的国家规定_公园游船需要什么手续

北京朝阳公园的风景非常好,但是亲爱的朋友们,这是关于门票的,所以现在边肖将告诉你一些相关的交通和公园内的一些服务。

开闭园时间

夏季:

4月1日-10月31日

开放时间:6:00,关闭时间:21:00,静园:22:00。

冬季:

11月1日-3月31日

开放时间:6:00,关闭时间:20:00,静园:21:00。

:购票须知

1.朝阳公园全价票5元/人;半价票:2.5元/人。

2.幼儿园团体组织游园,1.2m以下儿童免费。

3.大、中、小学生(不含成人教育)凭学生证享受2.5元/人半价优惠。

4.60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的老年人凭老年人优待证和社保金领入场半价优惠2.5元/人。

5.持残联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免费入园。

6.65周岁以上并持有北京通-养老助残卡的,现役军人、武警官兵、残疾军人、退役士兵、离休干部凭有效证件免费入园。

注:以上优惠措施除重大或特殊活动外。

:入园须知

1.进入公园时,请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限入公园的门票、月票、年票等有效证件。检票用一人一票,每张票只能使用一次。只有持证人和1.2米以下儿童才能享受免检规定。

2.为了游客的安全,本公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其他物品。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入园。公园里不允许溜旱冰、玩滑板和遛宠物。除残疾人轮椅和儿童小轮车外,其他车辆未经批准不得入园。

3.为营造文明和谐的游园环境,公园内禁止折花摘果、破坏公共设施、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严禁在公园内散发、涂写、张贴和悬挂任何形式的信息、广告和宣传品。

4.未经批准,公园不得组织集会、游行、演讲等一切活动。妨碍游客正常的游园秩序。未经许可,不得销售、展示商品,不得以商业为目的从事摄影、摄像等各种经营活动。

5.在公园内,如果发现一切与文明游园不符的不良行为,不听劝告,公园有权要求游客无条件离开公园。如有打架、斗殴、偷盗、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在公园内,保卫部门和工作人员有权当场制止,并协助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如遇紧急情况,请不要惊慌,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撤离现场。

7.当公园对举办重要活动或大型活动有特殊入园规定时,请按照临时入园说明办理。

驾乘车线路

公园南门线:

1.西站位于南门外向西约200米:117路、419路、621路、635路、677路、682路、984路、985路、31路。

2.位于南门外东侧的西行站:302路、729路、502路、350路、406路、431路、499路、672路、673路、675路、686路、731路、750路、758路、3路、6路、6路。

东门线

东门(南行站位于东门北约200米):Te9内环、运通111、628、657、740内环、740外环、753、6、988。

东门7(南车场在东门7外北侧):运通111、657、753、988、991。

公园西门线

西一门(北行站位于西一门外南侧):682路、677路。

西二门(北行站位于西二门外南侧):419路、985路。

西二门(北行站位于西二门外北侧):419路、682路、621路、985路、677路。

西三门(北行站位于西三门外北侧):419路、682路、621路、985路、677路。

北门线(东行站位于北门外向东约100米处):

77,503,659,621,402,413,418,420和运通107。

地铁换乘

四环朝阳公园桥路口向西拐,驶入朝阳公园南路,道路北侧;

在三环长虹桥路口,往东开进朝阳公园南路,路的北侧。

二环路东四十条桥向东经长虹桥,进入朝阳公园南路,道路北侧。

东门路线:

东门位于四环西侧辅路东风北桥南1200米处,东门位于南7米处。

公园西门路线:

在朝阳公园南路向西行驶,在第二个红绿灯右转,进入朝阳公园路,在路的东侧。

三环长城饭店路口向西拐,进入西4号门停车场。

公园北门路线:

东环路东风北桥路口以西,亮马桥路以南。

轮椅租借

租赁地点:

门区售票处

租赁方式:

凭有效证件(、驾驶证)和200元押金在售票窗口租用,填写《残疾人使用轮椅登记表》,领取轮椅。

退货方式:

游客的轮椅将归还给检票员,检票员将在《残疾人使用轮椅登记表》上签名,确认没有损坏,然后收回轮椅。游客将押金和相关文件与登记表一起退还给售票处。

010-10:10工作时间:8:30-17:30

租赁价格:

两人60元/小时

四人车80元/小时

六人车100元/小时

八人车200元/小时

4人车350元/小时

租赁网站:

南门(南门内西侧)

中央车站(圣塔东桥以东)

联系电话:13601100530;010-65959010

多人自行车

营业时间:08:30-17:00

出租地点:1。南门区索尼探索科技馆南侧

2.东7号门以南50米

租车价格:(实际价格以当日售票亭公式金额为准)

半小时起40元,每分钟起1元,押金300元起。

特别说明:开车时陪同小孩的大人不能下车。

租车电话:65025008132617434

自驾电动车

运营时间:冬季9:30-16:15,夏季9:30-16:45

门票价格:固定站观光车(从门渠站到门渠站,中途停车)门票价格:10元/人/次。

环园游览车(中途不停车)票价:30元/人/次

团体和个人租车(13座)280元/小时汽车(7座)200元/小时

电话:65953711

*如园内举办大型文化活动,运行线路和运行时间将相应调整。

电瓶车服务

邮轮价格(实际价格以当日售票亭公式金额为准):

四手划船:40元/小时

四人脚踏船:40元/小时押金200元

八人电瓶船:100元/小时押金300元

双人碰碰船:20元/10分钟/人

十一人电瓶船:150元/小时押金300元

双人蘑菇脚踏船:30元/小时押金200元

普通四人电瓶船:50元/小时押金200元

普通六人电瓶船:80元/小时

三人豪华电瓶船:60元/小时押金200元

四人豪华电瓶船:80元/小时押金300元

六人豪华电瓶船:100元/小时押金300元

六人仿古船平底船:150元/小时

邮轮码头:1号码头(朝阳公园南门西侧)

2号码头(游乐区蹦极塔北侧)

湖码头(游乐区矿车北100米)

滨水码头(朝阳公园西侧3号门以东)

北京青龙湖公园有游船吗?

春天来了,是不是有很多小伙伴们都按捺不住自己一颗想要出门游玩的心?小编想到的春天可以玩的是公园,植物园,游乐园,气温非常舒适,还可以放风筝划船,下面小编要跟大家说的就是北京颐和园划船的相关事情。

北京颐和园什么时候可以游船

年颐和园游船开放时间:3月21日开始

颐和园游船营业时间参考:

龙船、画舫上午8:00下午4:30;

手划船、电瓶船、脚踏船上午8:00下午4:30

颐和园游船价格多少

脚踏船:4人60/小时,6人80/小时,押金300

电瓶船:6人120元/小时,押金400元

手划船:60元/小时,押金300元,限乘4人

豪华仿古电瓶船:180元/小时(6座;

为了确保游人乘船的安全,颐和园的游船每年春季都要进行非常严格的船检和保养,开航之后每日还要进行例行检查。另外,每日早晨游船管理人员都从专业气象台获取当日的气象报告,用于指导实际工作,在风力大于4级的时段停止出船。

颐和园游船种类:画舫、龙船、手划船、电瓶船、脚踏船

船种数量:

画舫与龙船共13条,脚踏船283条.手划船10条,电瓶船86条。

北京颐和园小游船租乘位置:

1.八方亭(手划船、

2.文昌阁(电瓶船、脚踏船

3.玉澜堂(脚踏船

4.排云殿(电瓶船、脚踏船

求景区游船管理条例

北京青龙湖公园有游船。公园内有数个人工湖和自然湖,最大的自然湖湖面最大跨度约一公里左右,最深处水深不足十米,可以划船。在公园内,游客可以选择人力脚踏船、电动游乐船、乌蓬船等多种游船方式来欣赏公园的美景。游船服务仅限于夏秋季,冬春季不开放。

常熟市昆承湖景区游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昆承湖景区水域游船管理,保障水上安全,防治游船污染,确保水生态环境良好,规范游船经营秩序,维护游客和经营者的利益,促进游船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苏州市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苏州市旅游船艇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苏州市旅游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昆承湖景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昆承湖景区水域是指昆承湖主体湖面的18平方公里的范围。

第三条 在昆承湖景区水域经营游船等水上游览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旅游船艇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海事管理机构在交通主管部门领导下,具体负责旅游船艇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旅游、安监等相关部门,可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协同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

常熟市昆承湖景区管理处(以下简称管理处)负责配合、协助相关部门对昆承湖景区游船及水上活动安全实施管理;必要时,接受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的委托履行监管职责。

第五条 昆承湖游船的投放实行额度管理。由旅游主管部门会同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市场需求、昆承湖景区水域的具体条件和环保、安全等相关规定,制订每年度游船投放调整,对昆承湖景区游船的类型、数量实行有效控制。

第六条 昆承湖景区的游船实行公司化管理。

拟参与从事游船业务的单位和个人,须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和条件,并参加管理处按照昆承湖景区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原则及年度游船投放调整组织的游船经营资格公开竞争。通过公开竞争取得经营资格,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与管理处签定有偿使用合同后,方可购置或者建造船舶,纳入由管理处设立的游船经营管理公司实施统一管理、统一对外经营。

未取得经营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擅自购置或者建造的船舶,一律不得投入景区游船营运。

第七条 在昆承湖景区营运的游船应具备与航行水域相适应的安全结构、强度、稳性,配备相应的航行、通信(载客超过12人以上的安装GPS)、信号、救生、消防、防污染等设施、设备,满足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污染环境的要求。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

(2)经海事管理机构依法登记并持有船舶登记证书;

(3)经地方海事管理机构确认船名;

(4)取得地方海事管理机构的《船舶签证簿》;

(5)配备符合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船员;

(6)配备必要的航行资料。

第八条 游船配套的各类基础设施(如码头、管理用房等)由管理处根据景区规划,会同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规划、水利等部门划定建设范围,经相关部门批准后,统一建设。

游船码头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经海事管理机构通航安全评估,安装监控设备。

第九条 各类游船的经营资格不得擅自转让或变相转让。确需转让的,报管理处备案并提交书面申请、转让协议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许可证、船检证、营运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经原审批部门同意,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 在昆承湖景区水域内经营的游船产权所有人,应当与管理处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 在昆承湖景区水域内运营的游船,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运营活动的水域范围,必须在管理处会同地方海事管理机构根据昆承湖实际情况划定的区域内,不得超越规定的水域界限范围。

(2)游船应当在规定的停泊区、码头停泊或者上下乘客。遇有紧急情况,需要在其他水域停泊、上下游客的,应当保证游客安全,并向地方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游船停泊,不得妨碍或者危及其他船舶的航行、停泊、作业的安全,并取相关安全措施。

(3)游船航行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保持了望、注意观察,用安全航速,并在划定的水域范围内航行。严禁超载航行。不具备夜航条件的船艇不得夜航。严禁驾驶员无证、酒后、疲劳驾船。严禁船只在存在安全隐患或浓雾、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的情况下航行。

(4)运营船舶的技术性能、安全指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规定配备齐全的救生、消防、航行、环保、急救等设施,并保持良好状态,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5)船舶各种牌证必须固定在指定部位,并在船舶明显处标明船名、核定载客、载重线标志和符合国家规定的专用识别标志。

(6)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按照环保要求安装油水分离器、设置废弃物收集装置。严控油污、生活污水等液废的跑、冒、滴、漏;杜绝垃圾等固废的随意倾倒或者抛扔。

设置卫生间的游船必须安装粪便收集设备,设置厨房的游船必须安装餐饮污水收集设备,船上收集的垃圾、粪便和餐饮污水必须送指定码头集中收集处理。

(7)应当在船舶醒目的位置悬挂游船总体示意图、游客须知、导游图、价目表、游客意见簿和旅游咨询、投诉电话的中英文标识;诚信经营,不得有强行拉客、欺客、拒载、甩客、宰客等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游客合法权益和违法经营的行为。

(8)操作游船的船员应当经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考核或者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适任证书。

船员、服务人员从事游船营运服务时,应当按规定统一着装,佩带标志。

船检证、营运证、船员适任证、船舶适航证等各类有效证件必须齐全有效并随船携带,禁止伪造、变造、买卖、租借、冒用船舶、船员证书、证件。

第十二条 昆承湖游船船员应尽到的义务:

(1)开航前向游客讲解安全注意事项,指导、督促游客正确使用或者穿着救生衣,防止游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以及没有成年人监护的儿童上船;

(2)航行途中,劝阻游客站立船头、嬉水等不安全举动;

(3)驾驶游船时穿戴不得有碍视线;

(4)驾驶快速船时禁止全速回转、大舵角转向及其它惊险动作;

(5)敞开舱室的快速船航行时应当正确使用停车保险装置;

(6)敞开舱室的游船,必须督促船上的所有人员穿着救生衣。

第十三条 游船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游船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

(2)在游船或者码头上设置醒目的安全告知牌,维护码头秩序,确保游客上、下船安全;

(3)加强对游客的安全宣传和环保宣传,防止游客向湖中倾倒垃圾;

(4)加强对游船的维护保养,确保其良好的技术状态。凡不符合船机设备技术性能要求的船舶,必须停运维修。经修理并检验后才能使用;

(5)不聘用无适任证书或者其他证书、证件的人员担任船员;

(6)不指使、强令船员违章操作;

(7)根据游船乘客定额有序安排游客乘坐;

(8)遇有大风、大雾等恶劣气候时,应当主动停止航行或者活动,并服从地方海事管理机构的交通管制;

(9)承担游船相互救援的义务;

(10)游船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保险。

第十四条 地方海事管理机构、管理处对在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责令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地方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根据情况取责令临时停航、驶向指定地点、停止活动、禁止进出港、强制卸载、拆除动力装置、暂扣船舶等保障安全的措施。

第十五条 具备夜航条件的船艇,如遇表演、竞赛等活动需要夜航的,要事前报管理处备案,办理安全、治安、消防等有关报批手续,落实好相关措施,并接受地方海事管理机构监管。

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旅游局、交运局、安监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施行。

常熟市旅游局

常熟市交通运输局

常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